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1〕第3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5、国内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二、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核准→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申请条件
四、申报材料
|
|
|
| |
| 序号 |
材料列表 |
表 格 |
| 1 |
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变更法定地址申请报告(原件) |
暂无
|
| 2 |
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
暂无
|
| 3 |
关于变更法定地址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
暂无
|
| 4 |
公司住所证明(复印件) |
暂无
|
| 5 |
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文件 |
暂无
| |
|
| |
|
|
五、法定期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六、收费标准
七、审批权限
全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