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的审核、申报

窗口单位:池州市商务局     文字大小:【】【】【

一、法定依据

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省商务厅《安徽省关于<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意见》。

二、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现场考察、验收合格→审核→上报。

三、申请条件

四、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列表 表 格
1 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加油站(点)情况及经营的具体方案等 暂无
2 省级(或被授权的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规划确认文件或项目预核准文件 暂无
3 提交与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暂无
4 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暂无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暂无
6 水上加油站(船)还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明、有效的检验证书及满足水域管理部门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 暂无
7 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省级(或被授权的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申请人投标和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 暂无
8 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暂无
9 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暂无
10 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暂无
11 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暂无
12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 暂无
 
   

五、法定期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六、收费标准

七、审批权限

窗口受理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