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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偏远县将有更大行政审批权限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8-11-22  点击数:   文字大小:【】【】【

  重庆日报讯 (记者 戴 娟)积极探索网上审批、逐步施行电子监管……昨日,市政府正式公布《重庆市2007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今年我市将采取一系列新的工作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转变审批方式,推进法治、服务、责任和效能政府建设。

    赋予偏远县更大行政审批权

    该《方案》明确,我市将进一步精简审批项目。按照适应“一圈两翼”区域发展格局等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对市级部门现行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适时取消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一些由市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简政放权、服务基层”的原则,进一步向区县(自治县)下放审批权限;着力突破影响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赋予少数偏远县更大的行政审批权限。

    试行电子监察制度

    为加强审批督查,我市将创新监督机制,选择在有条件的部门和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进行试点,试行电子监察制度,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审批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同时,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将通过专项检查、工作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地区和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建立市行政审批项目库

    该《方案》明确,我市将在今年按照“全面规范、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全市行政审批项目库,按不同管理领域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分类,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根据立法变化情况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此外,各审批职能部门要将本部门行政审批的项目名称、设置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格式文本和所附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办事要件,通过建立审批网站、设置触摸屏、制发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对现行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和复杂程度,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过程的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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