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国土资告字[2009]25号
经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池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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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投资强度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叫(始)价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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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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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红光新村二期安置点地块及配地 |
安置点位于南湖东路与南湖北路交叉口西南角、配地位于城北路北侧公交站场西侧 |
139762(其中安置点39756、配地100006) |
商服、 住宅 |
安置点不超过2.1、配地不超过2.2 |
均不超过30% |
安置点不小于30%、配地居住用地不小于35% |
商服40、 住宅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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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1000 |
其他规划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9年12月 14日17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14日,到池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14日,到池州市清风西路125号向池州市国土资源局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4日17时。
申请人数满2家或以上,则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申请人数不足2家,则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池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在2009年12月1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拍卖时间:2009年12月16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秋浦东路75号教体局北侧)。
若申请竞买人数不足2家,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
挂牌时间:2009年12月15日上午8时至2009年12月24日下午17时。
挂牌地点: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秋浦东路75号教体局北侧)。
六、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现状净地;起叫(始)价为1000万元(总价);加价幅度为20万元/次。竞得人须无偿提供8.4万平方米安置房或按安置房成本1210元/平方米的价格支付安置房购置费用;竞得人须提供该地块前期费用1086万元。
地块出让条件详见出让文件及池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告栏。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池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池州市清风西路125号市国土资源局大楼404室)
联系电话:(0566)2819126
联 系 人:尹先生 蒋先生
开户单位:贵池区财政局
开 户 行:工商银行贵池支行
账 号:1316083029200053830
池州市国土资源局
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