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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九华山机场项目建设及运营投资招商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0-03-10  点击数:   文字大小:【】【】【

项目概况介绍

池州九华山机场项目是国家和安徽省“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的支线旅游、商务机场,选址位于池州市境内距池州主城区、铜陵主城区、九华山风景区各20公里处,规划为4D级,目前按4C级建设,建成后即可起降波音737、空客320等机型。

池州2009年接待游客已突破1000万人次,同时九华山机场项目的建成能与黄山机场(黄山现拥有年均1300万人次左右的游客)形成“南进北出”或“北进南出”的“空中走廊”,为“两山一湖”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提供服务。

市场预期:经测算,九华山机场近期(2020年)年旅客吞吐量为50万人次,中期(2030年)年旅客吞吐量为100~120万人次。

目前项目选址、立项、征地、设计等前期工作已初步完成,现正处于建设阶段。

   

   为加快九华山机场项目早日建成并投入运营,项目建设主体池州市九华山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诚招投资及运营合作伙伴,现将池州九华山机场项目招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池州九华山机场建设及运营项目,项目位于池州市贵池区境内。

二、项目总投资

    项目建设及运营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

三、合作方式

    合作建设经营项目。通过直接对项目投资方式进行投资。项目建成后,按约定确定合作各方最终出资额,对于出资不足比例的任何一方,需补足出资额,或重新调整股权比例。合作各方增资扩股或者股权转让及比例调整协议另行签订。

    四、合作期限

合作经营期限定为50年,期满后在保证项目持续稳定经营的前提下,另行商定协议。

    五、项目建设及运营要求

   (一)投资要求:

    自合作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池州市依法成立新的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新投资公司),新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新投资公司与投资方共同履行合作协议。   

投资方及其在池州市设立的新投资公司在增资扩股协议签订之日起应确保在30日内对池州市九华山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入资金3亿元人民币。各方应保证在2011年5月底前按照约定完成项目建设。

    投资方及其在池州市设立的新投资公司对项目持有的股权在10年内不得对外转让。

   (二)规划要求:

    项目建设应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详细规划可根据项目开发的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并按程序报批。

   (三)建设要求:

    由项目实施主体池州市九华山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建设。

(四)运营要求:

由项目实施主体池州市九华山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运营。

1、项目应确保在2011年10月底前通航运营,并保证机场运营安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水平。

2、在项目运营初期即2012年前,要求开通重点城市的航线,力争开通北京、成都、哈尔滨、西安、昆明、广州、海口等旅游城市航线,并适时开通韩国、日本、香港等东南亚国家、地区的包机。

3、在项目经营过程中,无论盈亏,都应确保项目持续稳定运营。如出现停止运营的现象,可以按约定对项目进行托管经营。为保证航线正常营运,按项目股权比例提供航线开发补贴。

上述托管、航线开发补贴具体事项另订补充协议。

六、优惠政策

在投资方及其在池州市设立的新投资公司按合作协议要求投资、建设、经营项目的前提下,池州市提供兴建临港产业园用地、税收优惠和引进专业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具体如下:

(一)在项目运营初期支持开发航线。

(二)在机场原有征地范围外规划1000亩土地用于建设临港产业园。上述土地使用权原则上按照国家土地评估及有关土地征收、转让规定进行。临港产业园投资经营协议另行商定。

(三)按国家规定的政策,提供税收优惠,具体优惠政策另行签订协议。

(四)支持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池州落户,包括解决户籍、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

 

发 布 人:池州市九华山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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