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招投标交易中心 -> 运行程序及管理制度

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会议现场须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8-11-22  点击数:1次   文字大小:【】【】【
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应提前做好开标准备工作,按时开标。
二、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主持,按开标会议程序进行。
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规定人数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迟到缺席视作自动放弃。
四、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身份证等有关开标需出示的有效证件,项目经理须交验项目经理个人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出示相关证件。
五、遵守开标纪律,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吸烟,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及设施。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后,投标人方可退场。
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