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中心2011年度学习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结合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现就市政务服务中心2011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学习、提高素质、指导实践、增长才干,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服务宗旨、求真务实创新,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各项工作,为加强中心建设和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持。
二、学习内容
(一)政治理论部分:
1、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有关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讲话;组织开展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和改革开放教育,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
2、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学习全国和省、市“两会”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及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推动有关决策部署的有效贯彻落实。
3、加强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学习各级对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要求;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拒腐防变》等教育光盘,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的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4、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
(二)业务知识部分:
1、审批办证业务。熟悉“一费清”政策规定、流程和“保姆式”服务管理办法,掌握“一章结”相关制度及实施办法,了解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申报的条件、程序、要求以及项目办理“八公开”、并联审批制、首问负责制等有关制度规定。
2、规范服务方面。熟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定、工作规范、考勤纪律、安全卫生等规章制度,学习服务礼仪、文明语言、文明行为等基本知识。
3、招投标业务知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招投标工作的要求和规定;学习国土(产权)交易、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招投标的规范操作程序等相关业务知识。
三、学习方式
坚持自学为主、集中辅导相结合,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个人自学:鼓励在岗或业余时间自学,对照中心总体学习计划安排好自学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
2、集中学习:统一安排授课辅导以中心现有人力资源进行集中授课,适时聘请外援授课。
3、以会代学:利用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时间辅导学习。
4、结对帮学:确定结对互帮对象,理论基础较好的党员、业务骨干可和较弱的干部职工一帮一结成对子,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四、学习要求
1、充分发挥学习的表率作用。全体干部职工要不断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首要任务,积极参加各类学习,争做认真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的表率。
2、严格落实学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考勤、集体研讨、检验成果等制度,确保各项学习任务完成。集中学习每月一次,原则上定为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进行,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50天。
3、坚持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把加强理论学习与提高实际工作能力结合起来,围绕中心工作,带着问题加强针对性学习,带着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单位了解情况,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为推动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4、严格考试确保实效。建立试题库,试题由机关各科、部(室)对照职责和相关业务,及时整理新的政策和规定,编写提供题本,充实题库内容,考试时从题库中随机抽题,检验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确保学习取得实效,考试成绩按5%纳入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