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海深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月1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海深在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工作报告。
任海深在报告中说,刚刚过去的2008年,是我省改革发展进程中很不平凡的一年,也是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以及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认真开展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认真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努力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充分发挥立法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全年共审议法规案22件,其中制定3件,修订、修改4件,废止1件,审查批准9件,初审5件,调研论证类项目的立法工作有序进行,本届立法工作开局良好。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和我省监督法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一年来,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14项工作报告,开展2次执法检查,发出13份审议意见书,及时公布审议意见处理情况,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出发,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在确保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支持代表在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中发挥骨干作用。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加强和改进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常委会把握新形势下代表工作的新要求,科学制定并认真实施代表培训计划,对460多名新当选的省人大代表进行了初任培训和履职培训,组织代表重点学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法律知识以及依法履行职责的业务知识,促进代表提高履职积极性、增强履职能力。
常委会注重发挥在皖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在皖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任前培训,安排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等活动。围绕完善国家支持中部崛起政策体系等6个专题,组织代表调研,并提出议案、建议,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努力争取国家对我省的支持、促进安徽加速崛起。
四、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促进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常委会从增强人大工作实效、落实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愿出发,紧紧抓住党委高度重视、代表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推动问题的解决。
一年来,常委会还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在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前,围绕报告主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促进了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提高。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全年进行了15项立法调研、10项执法调研、14项工作调研,增强了常委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常委会支持省人大工作研究会开展调研活动,充分发挥研究会的作用。常委会机关还首次开展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倡导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五、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常委会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以省委召开的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和开展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全面总结我省人大工作经验,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落实中央和省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期待,积极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发展。
围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全面回顾和总结30年来特别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我省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丰富经验,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确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面向全省开展“安徽民主法制建设30年”征文活动,充分展示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为加快依法治省进程营造浓厚氛围。
六、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常委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的重要作用。
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常委会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依法履行职责、促进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在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使科学发展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
任海深在报告中指出,2009年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深入贯彻立法法和我省立法条例,认真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全年计划制定和修订、修改法规16件,其中制定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就业促进条例等11件,修订、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5件。围绕提高立法质量,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式、完善机制,提高立法效率,降低立法成本。健全和落实立法责任制,完善立,法调研、论证等工作制度。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活动的有序参与。完善法规草案审议机制,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立法主体作用和人大代表的作用。继续加强对合肥、淮南两市立法工作的指导,按照合法性审查的要求,及时依法批准报批的法规。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围绕推进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加速安徽崛起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强化监督工作,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全年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情况、我省金融业发展情况、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巢湖流域水污染治理情况、我省民族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6个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全省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财政决算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以及审计工作报告,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开展节约能源法和我省节约能源条例执法检查。对去年执法检查和调研中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跟踪督查。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扎实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交办工作,及时公布审议意见处理情况。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有效形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
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选择带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听取和审议相关情况的报告,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督促有关方面组织实施,推动工作发展。
四、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的各项制度,促进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形式,充实活动内容,改进调研、视察方式,增强代表活动实效。加强代表议案办理和建议督办工作,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坚持和完善法制讲座制度,不断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决策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继续健全、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以制度保证和促进工作开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开展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宣传纪念活动。深化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代表的宣传,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与外国地方议会的友好交往,推动人大外事工作的发展。依法加强对市、县人大和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机遇与困难并存,希望与挑战同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坚定发展信心,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