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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中心作风建设年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检验成果”检验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7-11-06  点击数:   文字大小:【】【】【

    为深入推进中心作风建设年活动,根据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池作组[2007]4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检验成果”检验评议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检验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为重点,认真总结专题教育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活动成果,坚持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中改进作风,以政务服务工作的实际成效来检验作风,以赢得群众、企业和投资者的满意来体现成果,为池州奋力崛起、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这次检验评议活动时间为三个月(10月份-12月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对照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实施方案的要求,中心领导班子、各分中心开展一次自查,重点检查活动的各项内容是否得到落实,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办事作风是否明显改善。党员干部对前阶段个人剖析中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完毕进行自查。对活动内容未落实、问题没解决、群众还不满意的,要自觉补缺补差。

2、对照加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体系建设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审批办证中心重点检查各项审批制度建设情况、窗口开展廉政教育情况,以及办件过程中的首问负责制、首席代表制、两次终结制、限时办结制、领导坐班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招投标交易中心重点检查招投标交易中各项业务制度和廉政制度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对各项制度要重新过筛子、找漏洞,并切实加以整改。针对招投标工作重点岗位,要建立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丰富教育形式,完善监督方式。

    3、对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的规定,领导班子成员要重点检查是否做到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分中心要结合实际,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一次自查,重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分解到位和落实到位。

    4、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领导班子成员要进行逐条自查。一般党员干部要重点检查公务接待中是否存在不执行报批手续和超标准接待现象;是否违反工作日午间禁酒规定情况;是否在业务办理中存在“吃、拿、卡、要”情况。

    5、中心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召开作风监督员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设立征求意见箱等途径,对全体党员干部作风状况进行测评和评议,并通报测评和评议结果。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必须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限期整改到位。

    6、行政审批办证中心、招投标交易中心联系实际,针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进一步修订有关制度,并出台一至两项切实有效的新制度。

    三、几点要求

    1、各分中心要按照中心的统一部署,管好自己人,做好份内事,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把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及时上报活动相关信息。

    2、全体党员要坚持边查边改、重在行动、重在实效的原则,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要抓紧整改。

    3、各分中心要把检验评议的过程作为建立和完善制度的过程,结合检验评议中暴露和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通过建章立制加强整改实效,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2007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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